2月10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隆重召开,市长吴泽桐作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回顾2025年“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第二阶段建设开局起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迈出新步伐”工作中,明确指出“完善琴澳仲裁合作平台,推动内地与澳门仲裁规则深度融合”为支持服务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新成果。
两地携手,共建平台琴澳仲裁合作平台的建设始于2021年4月28日,由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仲裁中心)与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仲裁协会共同签约成立,是“一国两制”框架下探索跨境民商事争议解决的创新实践。
随着珠琴澳经济社会融合日益紧密,跨境民商事争议持续增多,原有仲裁交流模式已难以满足深层次合作需求。基于珠国仲的快速发展与澳门国际化法律资源的独特优势,平台应运而生,通过整合两地仲裁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为跨境争议解决提供了全新方案。平台成果写入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并入选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
2025年4月,平台再推重磅成果,珠国仲发布了《横琴国际仲裁中心琴澳仲裁合作平台仲裁规则》及配套《证据规则》,标志着琴澳仲裁合作从平台共建迈向规则共通的新阶段。
三位一体,创新服务
平台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构建起“争议解决、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研究”的三位一体功能体系,兼具协作、智能、便利等特色。
争议解决核心功能
为境内外商事主体提供商事仲裁、调解服务,支持中文、葡文、英文多语种办案,可办理临时仲裁案件,有效应对民商事法律冲突,满足不同主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
法治宣传推广功能
开展粤港澳法律政策制度宣传,帮助商事主体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助力营造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法律服务研究功能
聚焦跨境仲裁、调解等前沿课题开展研究,持续提升平台解决复杂纠纷的专业能力。
平台创新实现硬件设施、仲裁秘书、仲裁系统共享,建立开放式仲裁员名单,港澳籍仲裁员占比显著,允许当事人选择大湾区内其他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及港澳专业人士参与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同时还推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仲裁适用法律指引》等创新成果,让港澳企业运用仲裁解决纠纷更高效便捷。
衔接规则,赋能发展
作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治创新的重要成果,琴澳仲裁合作平台的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一是通过仲裁规则“软联通”,实现两地法律要素便捷流动,为两地发展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优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跨境商贸、投资等活动提供公正、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渠道,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三是为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提供“差异化发展”范本,推动三地仲裁机构在程序互认、裁决执行等领域深化协作。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全面开放,为中国与葡语系国家、中拉经贸往来提供国际化争议解决平台,彰显“一国两制”实践的法治创新价值。
未来,珠海国际仲裁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持续深化与港澳仲裁机构的协同创新,在规则共通、服务共建、人才共育上持续发力,将琴澳仲裁合作平台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典范,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珠海实践提供更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