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北京。在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三十周年之际,中国主办全球妇女峰会,与世界共议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这一时代课题。这不仅是回望三十年妇女事业的纪念,更是面向未来、凝聚共识、注入新动力的重要平台。
从《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宏伟蓝图,到中国在教育、科技、创业等领域“她力量”的崛起,再到对发展中国家妇女事业的持续支持,一个更加平等与包容的愿景正逐渐清晰。
在《众听仲播》,我们习惯以法律和规则的视角审视世界。当“性别平等”从理念落地为实践,我们不禁思考:在决定全球商业秩序与经济利益的仲裁领域,这一理念又如何被检验与实现?宏大的峰会宣言,与仲裁庭上的具体席位,究竟有何关联?
先看数据。
十年前,国际仲裁几乎是“男性专场”。如今,在多个顶级仲裁机构中,女性仲裁员的比例显著提升。
以国际商会仲裁院为例,确认或任命的女性仲裁员比例从2012年的约9.5%上升至2023年的29.7%,几近三倍增长。
伦敦国际仲裁院的相关比例从2015年的16%增至33%,其中由机构直接指定的女性仲裁员更达48%。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相关比例从2014年的11%增至2023年的34.9%,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相关比例也从十年前的约13%提升至25.9%;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的相关比例则从2013年的9%升至2023年的22%。
这组数据清晰展示了:女性在仲裁领域的“可见度”与“参与度”正从个位数时代迈向“三成时代”,逐渐成为国际仲裁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推动这场变革的关键之一,是2016年启动的仲裁平等代表权倡议(Equal Representation in Arbitration, “ERA Pledge”)。该倡议倡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性别平衡,迄今已有数千家机构与个人签署。它在仲裁界内部形成了制度化推动力。同时,各机构的任命机制、候选人名册与透明度规则也逐步强化多元化导向。
性别多元化的意义,远不止“好看的比例”。
第一
一个由背景高度相似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更容易在不经意间陷入“群体思维”的陷阱。而来自不同性别和背景的仲裁员,则能够从更多元的视角审查事实、挑战彼此的假设,从而让最终的裁决逻辑更严密、考量更周全。
第二
法律界有一句名言:“正义不仅要实现,更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一个构成多元化的仲裁庭,能够直观地传递出公平与包容的信号,增强当事人(尤其是女性当事人)对程序的信任感,让她们确信自己的声音会被平等地倾听。
第三
当杰出的女性仲裁员成为可见的榜样时,会极大地激励年轻一代的女性法律人投身于此,将仲裁作为自己事业发展的方向。而一个更广阔、更多元的人才池,也意味着更激烈的专业竞争,这反过来会促进整个仲裁员群体的水平提升,最终受益的是所有当事人。
因此,性别多元化不仅是象征性的“公平”,更是制度质量提升的“隐形助推器”。
总结
回到北京全球妇女峰会。真正的性别平等,不只存在于宣言与会议中,更应落实在仲裁庭的每一个席位上。
这些不断攀升的数据,是仲裁界向平等迈进的脚印,也是“她力量”在规则深处的生根。
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