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我院与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广州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广州联合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与仲裁衔接的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四家单位将携手探索“争议评审+仲裁衔接”的新平台,推动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更加高效、专业和规范。协议明确,各方将在完善规则细则、共享专家资源、优化衔接流程等方面展开合作,为建设工程市场主体提供多元、便捷、具有法律保障的争议解决服务。
在签约仪式上,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刚代表我院致辞。他表示,建设工程纠纷具有金额大、专业性强、时间紧迫的特点,传统处理方式在效率和专业性上存在局限。建立“争议评审+仲裁衔接”机制,能够将评审的快速定分止争与仲裁的法律效力相结合,实现效率与公正的统一。
他强调,今天的携手,正是顺应时代潮流,整合各方面资源,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高地的关键之举。这不仅是对国家关于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求的积极响应,更是服务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行动。
展望未来,他表示前景令人振奋。珠海国际仲裁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投入到平台的后续建设中去,以最大的诚意、最专业的服务,为建设工程领域各方提供一条高效解决争议的“高速公路”。同时,珠国仲期待与各方通力协作,不断完善规则细则,共享专家资源,优化衔接流程,共同将这一平台打造成为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样板”,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制度创新带来的积极效应。
会议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七届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朱树英应邀作专题讲座,就“用好争议评审制度,建立行政监管与仲裁衔接机制”展开分享,探讨如何通过制度衔接在源头化解建设工程纠纷。
此次合作得到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推动,是三家仲裁机构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实际、回应行业需求的重要举措。我院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推动合作机制落地实施,为大湾区建设工程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并为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参会人员名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曾 峥 总经济师、一级调研员
卿文峰 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省住建联调委主任
崔秋江 行政许可管理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林清华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陈思明 建筑市场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
胡瀞丹 法规处二级主任科员
广州仲裁委员会
李敏慎 党委委员、副主任
林 青 党委委员、业务发展部部长
莫海恩 业务发展部副总监
刘 洋 业务发展部主管秘书
深圳国际仲裁院
杨 涛 党组成员、副院长
梁乐乐 案件管理二处副处长
林 菁 案件管理二处副法律顾问
珠海国际仲裁院
王 刚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 昂 国际业务部副总监
杨 娜 案件审核部案审员